移路上宅家必看-加拿大工签持有人,移民局又来新消息了

今天,4月6日,一睁眼,看到一个不好的消息,英国的首相COVID-19的症状加重,住进了ICU。周一就看到这样的一个消息真的是让人很让人难受的。所以大家一定不要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防护啊! 福克斯新闻今天也公布美国有很多传染案例是没有接触而是通过说话,所以非常时期,还是宅家里为上策!

移路上宅家必看,会紧盯移民局的步伐,为大家带来及时的来自移民局的新消息!希望大家关注!

今天,移民局针对临时外国劳工(工签持有人)在COVID19期间的一些常见问题作出了最新的解答。

1. 是否临时外国劳工可以免除加拿大健康官员(CPHO)对所有进入加拿大的旅行者的强制性自我隔离的规定?
大多数临时外国劳工在抵达时必须自我隔离14天。
但是某些类型的外国劳工在证明没有COVID-19的症状后,可以免除自我隔离的要求。这类人员包括被视为提供必要服务的人员, 这类人包括:
• 正在按照患者护理的要求,对细胞,血液和血液制品,组织,器官或其他类似的救生人体部位进行必要的医疗运送的人
• 在贸易和运输部门工作,这些工作对货物和人员的运输很重要,包括卡车司机,任何飞机,火车或轮船上的船员,并且在履行职责时或为履行职责而出入境
• 定期出入境工作,包括在医疗保健部门或重要基础设施工作人员,以履行职责;或
• 必须出入境以提供或接受必要服务,包括为加拿大人提供与COVID-19爆发有关的必要服务的人员和应急人员。

2. 各省和加拿大公共安全局还指定了哪些其他的“必要服务”?
• 加拿大公共安全局制定了一套在COVID-19大流行中被认为必不可少的功能为“必要服务”,以帮助各省/地区,土著社区和市政当局保护其社区健康的同时维持关键基础设施服务和功能的可靠运行,以确保健康,人民的安全和经济
• 此外,许多省/地区在其辖区内也指定了其辖区内有哪些服务为“必要服务”
• 但符合这些必要服务的决定不构成对自我隔离要求的豁免—也就是说临时外国劳工即使从事的是“必要服务”如果不符合问题1的豁免条件,也必须自我隔离

3. 临时外国劳工是否需要在登陆加拿大后立即在登陆地点进行自我隔离,或是允许他们在自我隔离前前往在加拿大内的最终目的地?
• 像所有旅客一样,登机前往加拿大之前,外籍劳工需要进行例行检查。出现COVID-19症状的工人将被禁止旅行
• 抵达加拿大后,将对临时外劳进行COVID-19症状筛查。如果认为他们没有症状(没有症状)并且符合入境要求,则允许他们继续旅行(包括通过中转航班)到其住处后,在那里他们必须自我隔离14天
• 如果他们在到达时有症状,则取决于病情的严重程度,可以在入境时将其隔离,或送往医院。一旦恢复,他们将被评估进入加拿大的资格,并在可能的情况下被允许继续前往其最终目的地

4. 在自我隔离期间和之后,临时外国劳工抵达加拿大有什么责任?
• 临时外国工人需要遵守加拿大政府机构发布的所有公共卫生措施。
• 如果工人在任何时候出现咳嗽,发烧或呼吸困难等症状,或者认为他们接触了感染COVID-19的人,则必须通知关键人员。关键人员包括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和边境官员(如果旅行),以及其雇主,室友或公共卫生部门(如果在其居住或工作地点)。该工人可能会因未报告此信息而面临处罚。
• 在自我隔离期间,工人必须遵守加拿大政府及其所在省或居住地区发布的准则。这包括留在自己的住所并与其他人保持至少两米的距离

5. 对工人不遵守自我隔离要求的处罚是什么?
• 除被加拿大CPHO视为豁免的工人外(请参阅问题1),进入加拿大的临时外国工人必须遵守根据《隔离法》第58条制定的2020-0175紧急命令的要求,其中包括强制性自我隔离。违反此法令的临时海外劳工可被处以最高$ 750,000的罚款
• 此外,在故意或不顾后果地违反《隔离法》或相关法规的情况下,对他人造成死亡或严重身体伤害的危险,可处以最高$1,000,000加元的罚款或三年以下的监禁,或两个都执行。

6. 是否允许临时外国工人在自我隔离的状态下工作?
不允许。雇主不能授权工人在自我隔离期间工作,即使工人提出要求,但加拿大首席公共卫生官认为提供基本服务的工人除外(请参阅问题1)。此外,用人单位不能要求工人在此期间履行其他职责,例如建筑物维修或行政任务。

7. 在最初的自我隔离期间,雇主必须付给临时工多少钱?
• 雇主有责任在自我隔离期间每周向临时外国工人支付至少30个小时的费用,并应按照《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中规定的工资标准进行支付。这与TFW计划的真实性政策一致,该政策表明合理的就业需求是全职工作量(例如,每周至少30个小时)
• 雇主可以根据适用的计划流要求,扣减标准合同扣除额(例如,就业保险,住房,交通等)。由于自我隔离期,雇主不得扣除任何额外金额。
• 此要求也将适用于季节性农业工人计划(SAWP)中的工人,并且除了最少240小时的有偿工资外,还有根据SAWP合同中的规定的14天的带薪自我隔离。

8. 如果工人在自我隔离期后出现COVID-19症状,雇主应对隔离负有什么责任?
• 如果工人在任何时候都出现症状,包括在自我隔离期之后,雇主必须立即安排工人与他人完全隔离,并与当地公共卫生官员联系。如果适用,雇主还应联系相应的领事官员
• 然后,雇主(和工人)必须听从当地公共卫生当局的建议/指示,并在首次出现症状后至少14天之内,或直到公共卫生当局认为必要时,保证继续隔离该工人。

9. 加拿大政府会采取什么措施来强制雇主遵守健康和安全要求?雇主不遵守规定将受到哪些处罚?
• 雇主在帮助防止COVID-19的引入和传播中可以发挥重要作用。重要的是,雇主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或禁止工人履行《隔离法》规定的义务
• 政府以以下几种方式传达了对雇主的要求:
o 与TFW计划的所有当前雇主以及利益相关者,省/地区和合作伙伴国家共享的指导文件(日期为3月27日);
o 利益相关者和合作伙伴的持续参与,Q&A,识别并解决未解决的问题;
o 卫生部长和就业,劳动力发展与残疾人融合部部长给雇主的信,强调了对雇主的期望以及公共卫生要求的重要性
• 正在评估根据《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等其他监管制度对临时外国工人的雇主采取的惩罚措施

10. 将有什么机制向政府当局报告违规情况?
• 看到或怀疑有违反《隔离法》的个人,包括自我隔离的工人,都应通知当地执法部门。
• 看到或怀疑有违反政府对雇主要求的情况和个人,需要通过ESDC的在线欺诈报告工具进行报告(一种安全的在线提交过程,程序负责人将审核这些信息,并由他们采取适当措施。)另外,个人可以拨打免费电话加拿大机密提示专线1-866-602-9448。这些工具还可用于报告其他不符合计划规则和要求的事件。

11. 对于已经被要求为工人提供住房的雇主,社会隔离的住房要求(例如相距两米)仅在自我隔离期间适用,还是在工人的整个就业期间适用吗?
• 要求雇主提供的住房要确保工人在强制性自我隔离期间相距两米
• 建议工人在两周之后继续保持社交疏远和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减少COVID-19的传播。雇主提供的住房将有助于实现公共卫生目标

12. 工人在加拿大期间是否将获得医疗保险,包括与COVID-19相关的问题?
• 临时外国工人应享有与加拿大其他居民相同的保险。对于低工资和初级农业部门的工人,包括“季节性农业工人计划”,如果从工人抵达加拿大的第一天起没有被提供省/地区医疗服务,则雇主必须提供同等的私人健康保险,直到工人有资格参加省/地区计划
• 在当前情况下,一些私人保险公司可能不再涵盖与COVID-19相关的保险条款。一些省则放弃了平时的申请保险的等待时间。加拿大联邦政府正在继续评估局势,并将与各省和其他合作伙伴合作以解决问题。同时,已有的雇主义务仍然适用。

13. 如果工人患COVID-19会怎样?
• 如果工人在任何时候出现症状,雇主必须立即安排工人与他人完全隔离,并联系当地公共卫生官员。如果这是在最初的自我隔离期间发生的,则将向工人支付工资(请参阅问题7)
• 如果工人在最初的自我隔离期后生病,则可能有权获得带薪病假或无薪病假,具体取决于他们的雇佣合同和相关的联邦,省或地区雇佣标准。这可能包括由于COVID-19大流行而在几个辖区制定的关于受工作保护的休假的新规定
• 工人也可能有资格获得就业保险(EI)或加拿大紧急应变福利(CERB)。在这两种情况下,临时外劳都应与加拿大人和永久居民遵循相同的资格标准:
o EI适用于因疾病,受伤或隔离而无法工作的人,但是如果个人不是因为医疗状况,是可以上班的。EI还有资格标准,例如最短可保小时数。
o 最近公布的CERB将为因COVID-19 而没有工作或自雇收入的工人提供临时收入支持。包括暂时停止工作,失业,生病或隔离,或需要照料孩子或家人的工人。

以上就是移民局官方网站上最新的关于临时外国工人的一些问题解答。既然政府已经出台了各种福利措施,以及严厉的惩罚措施,各位工人和雇主就不要有任何侥幸心理了。稳稳当当的按照要求行事吧。其他围观的群众,你觉得这些措施能被自觉的执行吗?你觉得这些措施让你觉得更安全了还是更忐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