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限制的开放式工 签 — 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HCCPP)和家庭支持工作者 (HSWP)

为了获得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所需的工作经验,您将获得职业限制开放式工签。该工签允许您在加拿大临时工作。

有职业限制的开放式工签允许申请人为任何雇主工作,但只能从事工作许可上规定的职业。

您必须担任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 (NOC 4411) 或家庭支持工作者 (NOC 4412)

这是一个3年期限的工签,3年的期限从签发工作许可的那天开始。

该工签申请人被分为两类,取决于他们是否符合加拿大工作经验的资格要求。

A类

具有0至23个月合格加拿大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在加拿大境外或境内)。

A类的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永久居留权(APR)的同时申请初始的职业限制性开放工签。如果除了工作经验之外,所有的永久居留要求都满足,那么将根据NOC4411或NOC4412签发职业限制性开放工签,允许护理人员作为临时居民来到加拿大并在3年内获得24个月的工作经验。

B类

在根据2个试点中的1个申请永久居留时,已经完成了NOC4411或NOC4412规定的24个月合格的加拿大工作经验(2个NOC下的工作经验合并计算不计)的申请人。

B类的申请人不需要申请职业限制的公开工签。相反,他们有资格在任何时候(在提交APR的同时或之后)申请桥工签(BOWP)。然而,他们的工签申请在对他们的APR作出资格决定之前不会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