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试点和家庭支持工作者试点 —少于24个月的合格的相关工作经验

现在正在加拿大从事专职护理工作,或者最近在加拿大从事过专职护理工作,但是您还没有24个月的经验。您的家人也有资格随您一起前往加拿大,您可以一起申请他们的工签学签。

过程

  1. 您可以根据计划从事的职业向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试点或家庭支持工作者试点申请。
  2. 你和PR申请一起递交工签申请
  3. 如果符合要求,您将获得在加拿大临时工作的工签。
  4. 您获得的工签是受职业限制的开放工签,可让您担任任何雇主的caregiver。
  5. 获得至少24个月的工作经验,才能有资格获得永久居留权。
  6. 拥有足够的工作经验,向我们发送工作经验证明。
  7. CIC对您的永久居留权做出最终决定。

如果您已经以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或家庭支持工作者的身份在加拿大工作,则可以:

  • 申请其中一个试点项目来完善您的工作经验,或
  • 继续使用当前的工作许可证,直到您有24个月的工作经验为止。

如果您选择继续使用当前的工签,则当您有足够的工作经验时,可以按照具有24个月合格工作经验的护理人员的说明进行操作。

资格要求

有效的job offer
  • 用Offer of Employment IMM 5983表
  • 全职,每周工作时间不少于30个小时
  • 加拿大雇主
  • Quebec省之外
  • 雇主不是大使馆,高级专员或领事馆
  • 货真价实的,这意味着确实需要雇用

提供给您的职位必须属于与申请的项目相匹配的国家职业分类(NOC)职位:

  • 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Home child care provider(NOC 4411)
  • 家庭支持人员 Home Support Worker(NOC 4412)

您的合格工作经验必须属于这些职位之一。不能同时兼顾这两种工作。确保提供的工作与您已有的工作经验相匹配。

有工作的能力

会根据您过去的经验或培训来决定您是否能够完成NOC职位描述(潜在客户声明)中所述的工作。

语言能力

您需要通过语言测试。听说读写4项都至少达到CLB/NCLC 5。

教育

您必须在加拿大拥有至少一年的完整的专上教育证书。如果您没有加拿大教育证书,则需要对您的外国教育证书进行评估,以显示其等于至少一年的完整加拿大专上教育证书。

如果您是在加拿大工作的照料者(Caregiver),而不是家庭托儿服务人员或家庭支持人员,那么只要您的工作许可仍然有效,就可以继续在加拿大工作。但是,您的工作经验不会计入您的永久居留资格。

可被加拿大接纳(admissible)
计划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居住在魁北克省以外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