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试点和家庭支持工作者试点 — 24个月或更长时间的合格的相关工作经验

在过去的36个月中,您在加拿大全职担任照料者(Caregivers)长达24个月或更长时间。

过程

如果您已经有24个月的合格工作经验,则您和您的家人可能有资格通过“家庭儿童保育提供者”试点项目或“家庭支持工作者”试点项目申请永久居留权。申请时,您需要提供文件以证明您有足够的合格工作经验。

资格要求

有足够的工作经验

在您申请之前的36个月内,您必须在加拿大至少有24个月的全职工作经验。

根据您申请的项目,您的工作经验必须属于以下这些国家职业分类(NOC)工作之一:

  • 家庭托儿服务提供者Home child care provider(NOC 4411)
  • 家庭支持人员 Home Support Worker(NOC 4412)

对于这种工作经验:

  • 您的合格工作经验必须是这些职位之一。不能同时兼顾这两项工作
  • 您必须证明您的工作符合NOC职位描述,并且您必须完成大部分主要职责
  • 您必须在36个月内获得24个月的工作经验
  • 您不必连续工作24个月,总共只需工作24个月
  • 全职意味着每周至少有30个小时的有偿工作
  • 全日制学生期间的任何工作经历都不算
语言能力

您需要通过语言测试。听说读写4项都至少达到CLB/NCLC 5。

教育

您必须在加拿大拥有至少一年的完整的专上教育证书。如果您没有加拿大教育证书,则需要对您的外国教育证书进行评估,以显示其等于至少一年的完整加拿大专上教育证书。

可被加拿大接纳(admissible)
计划以永久居民的身份居住在魁北克省以外的省